并非所有的第三国资格都可以得到承认。申请第三国学历认证时,既要参考我国对第三国学历的相关规定,又要参考认证信息的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的国家权威质量保证机构公布。很多学生不仅在学习期间获得了文凭,还获得了其他国家院校的文凭,但第三国的文凭回国后真的能得到教育部的承认吗?每年都有很多学生在没有得到教育部批准的情况下获得了国外学历,这些学生往往通过合作办学等项目进行学习。如果你有第三国学位,申请前一定要先检查你的国外学位是否符合认证要求。
我国教育部对第三国学历的具体要求如下:
1、文凭颁发院校和学生就读院校均须所属国正规高等院校,在所属国须具有开设相应课程和颁发相应文凭证书的资质;
2、第三国院校在第二国办学应纳入第二国高等教育体系并有第二国质量保障机构的监管,或第三国院校由第二国相关法律条款豁免对其教育质量进行审查:
3、第三国院校在第二国办学的招生入学及毕业标准不低于其在本国招收学生的标准;
4、第三国院校在第二国办学所颁发文凭证书应与其在本国所颁发文凭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第三国院校在第二国办学所颁发文凭证书应被纳入第二国国家学历框架体系或获得第二国政府官方承认;
6、申请者在第二国注册和学习的院校应具有招收外国学生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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